嘉兴讨债公司对待盯住老赖不让自己触犯非法拘禁的罪名
2017/7/24 14:50:51 点击:
嘉兴讨债公司对待盯住老赖不让自己触犯非法拘禁的罪名
被告人对债务人仅是“盯”而不是“看管”,只是“跟”而没有“强行约束”或“剥夺自由”,这种看和跟的行为完全不能等视为拘禁行为
2、“被害人”到宾馆居住,并同意被告人陪同出入是对自己权利的让度,是“受害人”自己的承诺行为,并不违法3、并不存在公诉意见所指的“请示权”。
首先,“被害人”外出需要被告人同意的说法只有“被害人”一方的陈述,由于他们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并不能仅依他们自己的说法就证明事实存在。而被告人的供述都共同的提到外出的时候“说一声”,这里说一声经被告人解释主要是起到知会的作用,并不是要经某人同意才能外出,事实上也没有发生过任何一个人在宾馆由于没有被批准而无法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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