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讨债公司:什么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混为同一人
2018/4/19 22:09:02 点击:
嘉兴讨债公司:什么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混为同一人
混同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成为同一人的情形。例如两个企业的合并,如发生这种情况,债务的履行已无意义,债即自行消灭。
由上可知,债权人主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也是具有效力的,债务到期后,债务人应当主动履行债务。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发生相关会使债务消灭的情况时,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债务人履行完毕的,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债务互相抵消,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特别情况下的行政命令免除债务承担的,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双方就债的消灭协商一致,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因特定物灭失或债务履行带有人身属性等原因,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的,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债务人进行提存的,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承担责任的,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债权人与债务人混为同一人的,债务发生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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