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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要债公司:细说写借条欠条的问题

    2017/12/6 17:23:51      点击:
    嘉兴要债公司:细说写借条欠条的问题
    1、借条中的姓名
    原告持有借条而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姓名同音不同字,有时可认定原告系实际出借人。
    2、孤证存疑的借据
    原告起诉还款的依据仅有借据且借据存在多处疑点,其诉讼请求难获法院支持。
    3、多张借条与总条
    债务人出具多张借条而最后一张借条含有“共”字等表合计意思的,可将其认定为总条性质。
    4、胁迫下的欠条
    债务人主张欠条系因胁迫而出具但未能举证证实,则其仍应负偿还责任。
    5、借用他人信用卡
    借用他人信用卡消费并承诺还款的,形成借贷关系,并需支付怠于还款造成的滞纳金损失。
    6、转账凭条作为证据
    债权人仅以转账凭条为据主张系借款并要求偿还,债务人主张并非借款但未能举证证明,则应认定转账凭条所记载数额的借款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