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方式有哪几种?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银行贷款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嘉兴讨债公司以合法的方式为委托人追回各种难以收回的债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积累的行业经验,专业团队的操作,服务至上的理念,全方位为你提供优质快捷的咨询服务。嘉兴讨债公司只行使策略迅速的为每一位客户解决债务纠纷,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有专业的律师团队,由商账追收师为您进行讨债、要账。
- 上一篇:嘉兴讨债公司讲解债权人的消亡 2015/12/18
- 下一篇:2015年企业催款的注意事项 2015/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