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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讨债公司为你四步说明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2016/11/30 19:13:39      点击:
    嘉兴讨债公司为你四步说明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1. 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其中第一项、第二项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三项至第五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2. 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嘉兴清债公司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其中第一项、第四项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二项、第三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补报2015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按照《条例》规定的内容填报,不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二、做好增加企业年报事项的信息化系统调整工作


    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改造年报公示系统,确保2017年1月1日起企业按调整后的年报事项报送年报。调整后的数据规范一并下发。


    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要加快相关系统改造,确保企业年报信息共享需要,实现企业年报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业务系统中的有效应用。


    三、加强对企业年报信息的管理工作


    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技术方案》要求,嘉兴清账公司在每年年报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企业年报信息批量推送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有条件的地区可按月推送企业年报信息。企业当年补报的年报信息要在年底完成推送。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合理、安全使用企业年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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