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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讨账公司179万工程欠款追讨案例

2015/7/9 17:45:06      点击:
嘉兴讨债公司工程欠款追讨案例分析如下: 
案件概要:
债权人:嘉兴市某眼镜公司(简称A)
债务人:XX市某眼镜公司(简称B)
债务金额:80万元
账龄:34个月
案件背景:
      2007年,B公司企业法人李某以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为由,向自己老乡,A公司企业法人方某筹款。方某原有一家乳制品深加工企业,经营状况不理想,方某把该企业价值179.8万元的股份,折价成109.8万元,转让给李某以做该项目的运作资金。李某答应于三年内还清股权转让金109.8万元及利息18万元,合计127.8万元。还款日期为07年4月1日付47.9万元,08年4月1日付39.9万元,09年4月1日付40万元,如若到期违约不还款,每天支付违约金2千元。时至2009年年底,B公司李某仍拖欠A公司方某80万元。为了彻底解决该笔应收账款,A公司委托我公司代为催收。
案情分析:
     接受委托后,我司的商帐顾问根据债权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进行了分析和调查,发现债务人李某及其妻子都是xx市人大代表,在xx市有三家规模很大的店,且有很强的社会背景,典型的黑白通吃。也由于此种情况,债务人有恃无恐,恶意拖欠债权人账款。本案的关键在于通过我司各方面的关系,打破债务人依靠社会背景抵债的幻想,并用真凭实据及心理施压迫使其还款。
催收过程:
     我司商帐顾问在接受该案委后,曾多次致电债务人,约其见面详谈还款事宜,但债务人自恃人大代表的身份,态度傲慢嚣张,以“忙”为理由拒不见面。不得已,我司致函债务人以商业信誉,个人声誉和诉讼施压,同时再次致电债务人,向其讲明身为人大代表恶意拖欠他人账款,毫无信誉可言,影响极其恶劣。在频繁施压下,债务人终于同意见面详谈还款事宜。谁知见面当天,来的却不是债务人本人,而是两位庄河市的黑社会大哥。两位所谓的大哥横晃着进了门,坐下后第一句话就问我司商帐催收人员“你们是跟哪个大哥的?”我司商帐催收人员答到:“我们是正规公司,靠的是真凭实据,没有什么大哥跟我们撑腰,但欠债还钱时天经地义的事!”两位大哥狂笑不止,说:“没大哥罩着还敢替人来要账?你知不知道我是谁?这个帐你们别要了!”我司商帐顾问说:“我不认识你是谁,但这个帐我们是要定了,如果非要问我们大哥是谁,我只能告诉你我们大哥是中国******”两位大哥听后沉默不语,片刻后转身离去。其后我方再次向债务人施压,身为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恶意拖欠他人账款不还,约见不来言而无信,而且和黑社会有瓜葛,这种种劣行,足以使其身败名裂。此时债务人的侥幸心理已所剩无几,无奈下和我司商帐顾问约见面谈。在充分详实的证据和强大的心理压力下,债务人和我司达成还款协议,最终全额偿还账款。从接案到还款全程仅用了两个月。
案件总结:
      现在所谓的“老赖”,很多都是有较强社会背景,甚至黑白通吃。对付这类债务人,一定要态度强硬,不管债务人如何恐吓,都不为所动。必要时动用各方面关系,打破债务人的侥幸心理,频繁施压迫使其还款。社会背景强的债务人胿更注重自己的个人声誉,要以此为突破口,快刀斩乱麻,一举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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