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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讨债公司:在强迫意识下签下借款字据是否有偿还责任

    2016/7/12 21:09:25      点击:
    事情的前后经过需要大家耐心的看下去,我自己也略懂一点法律,但是对于这个情况,我还是拿不准,请专业人士给一点建议!感谢大家!嘉兴要债公司    以下人物我用:甲乙丙丁来叙述;嘉兴清债公司    2009年甲出让了自己拥有的一块土地,这块土地是原来从乙手中买来的,但是由于是亲兄弟就没有做过户手续;当时买土地的时候也有证人和四邻在场知道买卖土地一事;在09年的时候甲把这块土地有出让给了丙,丙要求过户,但是土地使用证的名字是乙的,甲就和乙联系,乙以种种原因和理由拒绝去和甲一起陪着丙办理过户手续,甲问乙到底为什么?乙说要钱后宅;甲说本来就是我自己出钱买的你的地,为什么还要给我要钱,乙说:你不给我钱,我就不帮你做过户手续,当时丙也急着让甲办理过户手续,要不办理过户手续的话就起诉甲,甲看当时的情况是不给乙钱就不能办成过户的事情了;就给乙通了电话让他来甲的居住地说要多少钱的事情,乙到了之后对甲说:我欠了丁三万元,你给丁打个欠条,今后这个钱你还。要不然我就不给你办理过户手续。甲听了之后看当时的情况只能答应乙的要求才能让他办理过户手续,于是甲就给丁写了一个欠条,上面还注明了还款日期。当时丁也知道是这个情况,知道是乙就是为了讹诈甲的钱才做出这样的事情,但是后来丁找甲要钱,说要是不给钱就起诉甲,这个钱本来就是乙从丁手中借的,当时乙的态度很明确就是非要甲替他换这笔钱,根据法律规定当初买卖土地的时候甲乙双方钱地两清,只不过是顾着亲戚的面子当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乙配合甲办理过户手续是应尽的责任,现在在甲不情愿的情况下替乙向丁写了个欠条,现在丁不顾当时所知道的情况就给甲要钱,你们说这合理吗?而且这个事情有好多人都知道内情。我想问的是:1 如果丁起诉甲,法院会根据当时的情况予以考虑;驳回丁的诉讼吗?2 如果甲需要举证,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能证明当时自己是被乙讹诈才不自愿写的欠条。3  如果甲让知道事情内情的人出庭作证,证人的证言能起法律效力吗?谢谢大家了!一、情况分析:1、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不能买卖,甲乙兄弟之间,应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出租关系,如果是转让关系,不需要过户,但转让合同应经村委会同意后才能生效。2、“你们说这合理吗?”:你来法律栏目提问,应问的就只能是合法不合法,至于合理不合理,不必讨论吧?因为到法庭上,只管你有没有证据、只看是否合法的。二、你的问题:1、“如果丁起诉甲,法院会根据当时的情况予以考虑;驳回丁的诉讼吗?”:(1)那要看甲是否能提供证据证明当时所签的欠条是被乙胁迫的,如果是被胁迫的,法院不会驳回丁的诉讼请求,而可能中止审理,让甲另行起诉请求撤销欠款协议或欠条。(2)在另外的诉讼中:如果甲有证据证明是被胁迫的,欠款协议会被撤销或确认无效,此种情况丁的原起诉可能会被驳回;  如果甲无证据证明是胁迫,欠款协议或欠条有效,法院可能判决甲还钱。2、“如果甲需要举证,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能证明当时自己是被乙讹诈才不自愿写的欠条”:最好是书面证据,也可以是证人证言或录音录像资料。3 、“如果甲让知道事情内情的人出庭作证,证人的证言能起法律效力吗?”:有,但如果单纯是证人证言、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一般需要有2个以上与此事无利害关系的人作证法庭才有可能认定所证事实。嘉兴追债公司4、还有,因被胁迫而行使撤销权,是在期限限制的,即: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胁迫事由时起一年内。一年是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上海讨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