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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兑现“法律白条”防“老赖”逃债

    2015/12/24 17:38:52      点击:
      赢了官司的受害者拿不到赔偿款,被公司无故辞退的员工拿不到公司的补偿金,胜诉的当事人权益得不到保障……老百姓费尽周折打赢官司,却执行不了,无异于打了一张“法律白条”。
      为兑现“法律白条”,防止“老赖”逃债,我省各级法院采取措施,积极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争先创优破解执行难题、反制规避执行、执行规范年等专项活动,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改革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和解工作力度,集中“火力”向“执行难”宣战。
      2010年—2012年三年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07240件,办结105912件,实际执结87446件,执行到位总金额83.41亿元,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新成效,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多措并举大力清结执行积案
      2013年1月24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不远千里赶赴南昌执行,在春节前夕为黄某组建的工程队依法讨回拖欠近三年的工程款170余万元。
      2011年9月,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动8辆警车、70余名执法人员,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终将拖延了16个月之久的林场,顺利交还给执行申请人。
      2012年12月,清水县四级伤残农民工杨某在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到了被拖欠4年之久的赔偿款。
      在一个个被清结的积案背后,凝聚的是执行法官们无数的艰辛与付出。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我省法院开展了为期3年的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全省各级法院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执行措施,发挥长效机制作用,彻底化解执行积案,一个个“不可能执结”的积案被逐个攻克,大批的执行积案通过超常的力度、有力的措施得以清结。
      在“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中,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等71个法院被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占全省法院总数的63.39%。全省未结执行积案总数由2010年的3400余件,下降到目前的不足300件。
      另外,3年来全省通过执行和解结案27108件,和解率为31%。针对一些刑事附带民事、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申请执行人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主动实施执行救助,共救助2135人次,救助金额4511万元。
      全省法院“清积”活动,不仅执结了大量的案件,更重要的是推动和建立了各方联动解决执行难的长效工作机制,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在全省基本建立,为从根源上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